宁晋县招生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初级中学:
按照邢台市2018年中考报名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18年中考报名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
在校生(指有本地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间4月16日至4月22日
社会考生(在校生以外的所有情况)报名时间4月23日至27日。
信息确认(照相)时间:4月23日至27日
2.报名方式:2018年中考报名工作分为考生报名和现场确认(照相)两个阶段。
考生报名采取客户端手工录入方式报名,由报名点学校集中录入考生信息,汇总逐级上报市招生办。
所有拟参加2018年中考的考生均须进行报名。
二、报名条件
1.凡具有我县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和具有我县户籍的社会考生(外地借读生、往届毕业生等)均可报名参加中考。
2.凡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在籍在校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在我县参加中考。报名时须提交户口本、父亲(或母亲)务工证明等。
3.没有身份证号的不能报考。
4.已取得高中(中等教育)段学籍的学生不得报考。
5.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报考普通高中。
6.报考本科“3+4”(本科分段培养试点学校)和青少年航空学校的考生,必须是我省初中三年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7.报考五年制、“3+2”及其他学制中职、高职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当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8.教育类专业新生须从当年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中录取,不实行自主招生。
三、报名方法
我县各初中均为中考报名点,负责辖区内符合中考报名条件的考生的报名工作。考生报名需提交户口本等证件,报名点对证件进行认真严格审核。
1.具有我县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在现就读中学报名。
2.我县户籍的社会考生报名,须携带证件到户籍地辖区中学报名。
在外地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指有外地学籍的本地户口人)回我县参加中考报名的,须同时提供学籍表。往届初中毕业生报名,须提供毕业证书。
3.信息确认(照相)期间,考生须按报名点规定的具体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照相,所有考生均需使用县招生办统一配发的背景布作为相片背景,按统一要求进行照相,并打印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听力残疾考生报名。对持有残疾证的听力障碍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满分值。
四、考试规定
1.试卷全市统一网上评阅。今年全市统一组织网上评阅中考试卷,为保证试卷扫描质量,各中学要加强网上阅卷的训练,一是要规范用笔,必须使用0.5mm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答题,使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河北省中考说明规定,使用其他颜色笔答题视为作弊】;二是答案必须作答到相应区域;三是答卷上须正确粘贴条形码,要保持答卷的整洁、不皱折、不污损。
2.科目考试规定。文科综合是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相关课程教科书和装订成册的资料入场考试,独立答题,但不得相互讨论、传阅、借阅、抄袭。所有科目考试不得携带电子产品入场。
3. 优惠条件及照顾分值
(1)烈士子女照顾20分。
(2)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高知子女、因公牺牲、一至四级伤残人民军人(警察)的子女,照顾10分。
(3)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照顾10分。
同时具备上述几种照顾条件的,只择其最高的一项,照顾分数不得累加。
五、相关要求
1. 加强领导。各中学要高度重视中考报名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校长和班主任及有关人员参加的中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并实施中考报名工作。明确岗位,责任到人,层层签订责任书。要认真审查学生户口本及相关证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要现场采集考生本人照片,严防考生冒名顶替;统一打印报名考生信息核对表,由考生本人确认签字,留校备查;要严格报名信息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2.报名宣传。各中学要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多种形式做好中考报名工作宣传,使所有想参加中考的考生都能按时参加报名,不漏报,不重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
3.诚信教育。报名时须告知考生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考生守则》、《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等有关考试规定和纪律要求,要求参加中考的所有考生均须签订《2018年中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好的承诺书由报名点学校保存一年。
4.严格收费标准。中考报名考务费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冀价行费字〔2012〕4号文件规定的85元/生的标准,不准搭车收费,严禁乱收费。各中学在中考报名信息确认后,要及时收取并全额上缴县教育支付分中心。
2018年4月13日